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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妝品檢測
發布時間: 2026-09-15 點擊次數: 259次GB 7916-2026 作為全新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,是化妝品生產企業、品牌方、進口商開展合規管理與產品檢測的核心依據。新標準從原料源頭、成品安全、接觸性包裝載體、標簽儲運到實施過渡,構建起全鏈條安全管控體系,對行業原有合規模式提出新要求。
一、原料安全要求
原料是化妝品安全的源頭,標準 5.2 章節對原料準入作出明確硬性規定:
1.基礎合規要求:化妝品原料應當符合化妝品安全相關強制性國家標準、技術規范要求。
2.原料可識別性:所有原料必須具備完整基礎信息,包含規范中文名稱、INCI 名稱、拉丁學名、CAS 號、EINECS 化學物質識別碼,保證原料能夠被準確識別、實現溯源,規避配方標識混亂帶來的合規風險。
3.禁用物質管控:禁止使用標準附錄 A、附錄 B 所列禁用物質。受生產工藝客觀條件限制,禁用物質無法避免以雜質形式帶入產品時,國家有*量規定的,嚴格遵照對應*量執行;沒有*量指標的,必須完成充分安全評估,確認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。
4.限用及功能性原料管控
《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》列明的限用原料,應當嚴格執行全部限制條款;
防腐劑、防曬劑、著色劑、染發劑等功能性原料,必須嚴格遵循規范中規定的使用范圍、最大使用濃度、適用部位等使用要求。
企業合規提示:配方評審、原料入廠驗收環節,除核查原料資質文件,還需要重點關注原料自帶雜質風險,不可只關注配方主動添加的組分。
二、成品產品安全要求
成品安全管控分為微生物指標和有害物質雜質指標兩大板塊,也是第三方檢測機構重點檢驗項目。
2.1 微生物指標要求
標準按照產品使用風險等級,設置差異化限值要求:
1.菌落總數:作用部位為眼周皮膚、睫毛和口唇的化妝品以及兒童化妝品屬于高風險品類,菌落總數不得大于 100CFU/g 或者 CFU/mL;除此之外的普通化妝品,菌落總數不得大于 1000CFU/g 或者 CFU/mL。
2.霉菌和酵母菌總數:全部化妝品統一執行限值,不得大于 100CFU/g 或者 CFU/mL。
3.致病菌管控:耐熱大腸菌群、金黃*葡萄球菌、銅綠假單胞菌,在化妝品中均不得檢出。
2.2 有害物質雜質限值要求
單位為毫克每千克(mg/kg),該部分物質大多為原料、生產過程無意帶入的雜質,并非配方主動添加成分: 汞的*量不大于 1mg/kg;鉛的*量不大于 10mg/kg;砷的*量不大于 2mg/kg;鎘的*量不大于 5mg/kg;甲醇*量不大于 2000mg/kg;二噁烷*量不大于 10mg/kg;苯*量不大于 2mg/kg;石棉要求不得檢出,對應檢驗方法檢出限下不應檢出。
三、包裝材料及載體安全
新版國標將直接接觸化妝品內容物的包裝、載體正式納入安全監管范圍,補齊以往管控薄弱環節:
1.直接接觸化妝品的包裝材料、載體,包含但不限于各類貼片、膜布等,不得改變化妝品本身的安全性能與產品固有特性。
2.在正常、合理以及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,由包裝材料遷移進入化妝品當中的物質,不應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。
四、企業整體合規建議
GB 7916-2026 引導企業建立全流程風險管控思維,覆蓋研發、生產、儲運、成品全鏈條。
1.前端配方與原料端:研發階段核對禁用、限用原料清單,建立完整原料信息臺賬,充分評估原料自帶雜質風險;
2.中端生產流轉端:把控生產車間潔凈等級,落實包材滅菌作業,規范倉儲、運輸全鏈條質量管控;
3.后端成品管控端:成品完成微生物、有害物質檢測;兒童化妝品、眼唇類等高風險產品嚴格執行更嚴苛限值;同步完成接觸性包材安全評估與標簽合規審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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